严守党规党纪 甘于乐于奉献——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

李立中

一、总体要求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旨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将《准则》和《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中,用心践行。

一、通过学习,深刻体会到这两部法规对党员干部要求更高、标准更严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在立德、强调自律,以正面倡导为主,紧扣廉洁自律,以“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杆。《条例》重在立规、强调他律,列出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包含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共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二、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必须要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践行者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文艺人才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在此大好形势下,风险防范工作极为必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不断改造世界观,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思想、战略、道德上的定力。时刻不忘共产党人的职责,用制度约束自身和身边人;行正道、扬正气,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坚持以身作则,坚持求真务实,坚持责任担当,坚持清正廉洁。

深刻体味“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警言,在开展人才储备、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人才交流、人才推介、人才成果开发等多项人才业务工作中经常性地进行对照检查,时刻记住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苛刻的态度反省自己。既要科学谋划人才事业发展,又要严控风险,查找廉政风险点,真正做到慎初、慎微、慎独,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成为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建设。

三、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必须要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人才中心业务发展过程中,切实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意识,带领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准则》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如在招聘新职工时,要做到唯贤是举,程序完备,公平公正;在选拔干部时,要任人唯贤,综合考量民主意见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在经费使用上,要做到每一笔钱的去向都记录在案,集体决策,合规合理。具体落实到业务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对各职业技能鉴定站、定点实训单位的指导,强化考评人员的选拔与聘用,着力完善题库开发,有效提升鉴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在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面,要进一步严肃职称培训考试纪律,强化职称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坚决打击论文申报中弄虚作假、代发论文等情况,确保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正常获评。

三是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首先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严防受制于人情等不合规矩的情形发生,确保人事档案接收、存档、保管工作平稳有序;其次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水平和能力。

四是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方面,要以专业技术能力、思想道德水平为综合考评内容,一方面有效利用国家资金依规培养重点、难点、热点领域的紧缺人才;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机构合作,以点带面,着力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

五是在社会艺术考级工作方面,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通过科学、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水平评价环境;进一步规范考官审核程序,确保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引导和服务效果。

六是在信息资源平台建设方面,要优化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库、文化艺术技能人才信息库等的建设,着力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聚力做好中国文化人才网、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系统等互联网平台,发挥其在社会文化艺术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2015年9月1日,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到人才中心调研时强调,文化工作实际上是靠人来推动的,离开了文化人就谈不上文化强国建设,所以文化人才格外重要。作为人才中心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今后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 精准发力,勤勉履职,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发展理念和文化部党组要求,做好人才强国战略的行业基石。

(作者系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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