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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阅文事件”看著作权保护
日前,阅文集团因“新合同霸王条款”等话题在微博上持续热搜不下。起因系阅文集团2019年启用的与该平台签约的网文作家订立的《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被指“霸道”“宛如卖身契”。5月5日,除在阅文平台外,众多网文作家在微博、知乎等网络平台发起“55断更节”,抗议阅文霸王合同。5月6日晚,经作家首谈会讨论,阅文集团在微信公众号“作家助手”上发布《阅文新管理层改革旧合同:明确著作人身权归属作者、财产权的收益规则,免付费模式由作者自由选择》,拟对部分合同条款作出调整,针对不同作家分层级出具合同。那么阅文的合同条款是否违反《著作权法》,网文作家又如何利用《著作权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关于阅文集团合同的性质
按照阅文集团的发文规则,网文作家在阅文集团的网络平台发表文章之前,应当与阅文集团签署名为《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的书面合同,在确定该合同条款是否违反《著作权法》之前,应当先明确该合同的性质和合同主体双方的法律关系。
《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第11条就双方关系约定:“11.1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聘请乙方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必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除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乙方不享受任何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及其他医疗、交通、通讯等待遇。”部分网友认为该约定既否认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否认了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并认为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对网文作家极不公平。比如合同条款首先否认了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那么网文作家如写作时加班猝死也与阅文集团无关,又因为该合同的其他条款极大缩减了作者权利,扩大了阅文集团的权利,而被网友指责为“卖身契”而遭到抨击。
此外,阅文集团对于合同性质也有自己的主张。在阅文集团诉《余罪》作者常书欣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阅文集团主张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系委托创作合同,适用于《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阅文集团就常书欣创作的作品应享有著作权。
从《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的名称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来看,该合同的性质属著作权授权许可合同,系关于文学作品的独家授权合同。从合同的其他条款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看,合同1.1条即约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二款由乙方将协议作品不可撤销地独占许可给甲方自行使用或转许可第三方使用,而排除乙方自行或者再行许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均约定了网文作家将创作的协议作品相关著作权授权给阅文集团的具体内容,因此就其权利义务性质判断,亦属协议作品的著作权授权许可。
关于阅文集团合同的效力
对于阅文集团与网文作家之间签署的对作品的著作权授权许可合同,应当是平等主体间签署的合同,如合同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合同合法有效,该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从现阶段网络曝光的合同条款来看,网文作者对阅文集团作出了极大的授权,包括用作者名义开设微博、无偿使用乙方肖像等,点击广告等代替付费购买模式等。对于作品的财产权,授权内容包括电子版权、翻译权、影视动画游戏改编权、同人作品改编权、衍生品开发权等,并且都是独家授权。授权期限是独家授权期限签署之日到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第一款,“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即协议作品的授权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而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这恰恰是能创造巨额经济利益的财产权利。根据阅文2019年上半年财报显示,采用自主研发、版权销售、联合投资三种形式进行版权运用后,阅文改编近70余部网文作品,方向涉及电影、游戏、电视剧等方面,实现营收达到12.2亿元,同比增长了280.3%。比如《庆余年》《琅琊榜》《鬼吹灯》等根据爆款网络小说改编的热播影视作品,为阅文集团带来巨额经济收入。
虽然阅文出具的合同条款明显倾向于阅文集团,但《著作权法》第10条的本质在于著作权人让渡一部分财产权利从而获得报酬。著作权人授权的部分权益应当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如著作权人认可,法律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不排除阅文集团利用自身优势,比如商业地位、对法律的理解等,形成显失公平的条款。
关于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著作权人,并就此规定了至少十六项属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且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属于法定不可转让的权利。因此即便合同约定,上述依法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关于转让的条款约定也是无效的。另一方面,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规定的为著作权人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阅文集团与网文作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本协议独家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这也是网上颇受争议的一个条款,被网友斥责为“延续到死后五十年的卖身契”。事实上,根据《著作权法》第19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也就是说,即便著作权人死亡,其继承人仍可就著作权人对作品的财产权利依法继承。
在阅文合同事件中,阅文集团出于资本运作和经济利益的考虑,合同条款的设定必定倾向于阅文集团的利益。但在信息时代,网文作者为了将自己的作品推广,为大众所知,借助网络平台是较为快速的途径,与网络平台建立良好互惠的商业合作模式也是网文作者初期将自己的知识成果转化为经济利益比较有效的方式。但是对于网文作者来说,本身没有像网络平台那样强大的律师团队作支撑,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更应注意对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以及合作过程中著作权人权利的约定等条款的研究。作为网文作者更应该考虑的是让渡出去的财产权利所获得的对价是否合理。对于平台而言,资本运作与著作权人的诉求在充分博弈后达到平衡才是长久双赢的合作。
(以上来源:中国经济网,2020-05-14 )
“阅文风波”:网络文学行业深度调整?
进入5月,阅文集团频频陷入舆论漩涡。从被指责“霸王合同”、部分网络文学作者发起“五五断更”(5月5日在多家网络平台上停止作品更新,表达不满),到阅文的接连辟谣、新任管理层和网文作者代表举办恳谈会,一系列事件在网络文学的江湖掀起风波。
随着阅文相关话题连日登上热搜,有关网络文学免费与付费两种商业模式也再次站在风口浪尖。截至2019年底,阅文共有810万名入驻作家,作品数量达到1220万部,自有原创文学作品1150万部。阅文集团已承诺将在1个月内出具修改后的新合同。因此,阅文合同规则的修订,不仅事关数百万作家的切身权益,作为网络文学领域的龙头,它的新政还将成为行业的走向。
阅文集团“强推免费”?
事情还要从4月末阅文集团高层调整说起。4月27日,阅文集团宣布管理团队调整。随即网上就有声音称,阅文集团推出针对创作者的“新合同”,其中被指存在不少“霸王条款”。
同时有传言称阅文将改变网络文学作品的付费阅读模式,强推免费阅读。这意味着,网络文学作者的收益可能受到影响,进而有读者担心优质的网络文学作者会因此越来越少、网络文学原有生态将遭到破坏。
5月2日,阅文集团新团队对相关讨论和质疑进行回应。这份说明指出,“从新团队上任伊始,我们就坚定地认为,必须要巩固和保持付费模式,并对创新模式进行探索”。说明同时称,外界传言的阅文推行“全部免费阅读”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说法,请大家不要轻信。
而针对网上热议的合同,上述说明指出:当前大家讨论的是阅文于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并非如外界谣传所言是在2020年4月28日推出的新合同。
笔者注意到,说明中并未否认这份合同的真实性,同时还承诺“将会与作家们进行广泛的沟通,对于不合理的条款,我们会做出相应的修改”。
5月3日,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网络作家唐家三少也就此事发声。唐家三少坦言,如果阅文选择所有作品免费,这是自毁长城的行为,“我真的认为可能性非常之小”。他同时表示,个人是完全不支持阅文转免费的,自己的作品也不会。
“五五断更节”与阅文恳谈会
但各方发声并未平息网上争论,“新合同”引发的讨论继续发酵。
5月5日,有网络文学作家在微博、知乎等网络平台发起“五五断更节”。有人在其微博中明确表示,“五五断更节”是为了抵制阅文集团的“霸权合同”“维护写手合法权益”。
而就在5日当晚,腾讯科技刊文发布“阅文集团对相关谣言内容的回应”。
其中再次明确,“全面免费”不可能、不现实。文章同时称,“知名作者因故纷纷断更”不实。
5月6日,阅文集团又一次回应,称网上流传的“作者被收走著作权”“作者所有社交账号全部归阅文”等是谣言。
针对“五五断更节”,阅文集团表示,个别网络文学作者因个人事务、写作状态的调整等请假、偶尔断更是常态;阅文当日作品更新数据并未有异常波动,阅文没有采取任何包括修改时间、威胁断更后不推荐等外界谣传的运营措施。
6日晚,阅文集团就新管理层当日与多位作家的恳谈会发布文章。文章称,针对过去多年来合同中遗留下来的不合理之处,应该也必须修改,“作家应有的权利应明确在条款里”。
而免费阅读的机制还在讨论中,作家未来可自主选择免费或付费模式。“对于现有合同中在著作权授权、免费模式下的分成权益、作家福利和打盗版等方面,我们已经明确了修改方向,更具体的修改将在系列恳谈会和作家调研后确认,并在1个月内推出新版合同。”
网络文学行业深度调整的开端
如果从4月末算起,这次有关网络文学的争论已经持续一个月。但事实上,在不少网络文学研究者看来,这次“爆发”并非偶然。
今年发表于《中国文学批评》的《网络文学 2018-2019:在“粉丝经济”的土壤中深耕》已指出,2018、2019年,对于网络文学来说是相当严峻的两年。
如文中所言,中国网络文学发展20余年来,最核心的发展动力就是建立在粉丝经济基础上的原创性生产机制。而核心粉丝是指具有稳定付费习惯和活跃参与度的粉丝。
该文的第一作者、长期研究网络文学的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邵燕君也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正得益于以 VIP 付费机制为基础的粉丝经济。
但与之相对应的是,阅文近几年付费用户数的持续下滑。今年3月,就有媒体称,阅文集团的平均月付费用户数已从2017年的1110万下降到去年的980万。而今年1月也有报告指出,付费阅读用户规模持续下降,免费阅读用户规模则持续增长。
参与执笔《网络文学 2018-2019》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吉云飞说,当网络文学付费阅读的天花板已经很明显时,网络文学领域积压已久的诸多矛盾也随之显现出来。这其中自然包括大家热议的著作权问题、平台与作者利益分配问题等。
邵燕君直言,这些问题其实都可以归纳为“网络文学爱好者的网站与大资本逻辑之间的冲突”。她同时承认,因为近年来短视频等其他娱乐形式的兴起,网络文学的发展确实到了瓶颈期。
邵燕君现在担心的是,在面对大资本主导的新调整时,已处于弱势的基层网络文学作者难有相应的议价能力。“他们是网络文学的基座,也是网络文学的未来,是‘活水的源头’。新作者都是底层作者,但他们也拥有‘成为大神’的可能。好的机制应该让他们能够维持生活,同时有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尊严。如果不把底层作者当成作者,新的作者就很难‘成为大神’,网文也就没未来了。塔尖能有多高,要取决于基座有多宽。”
当前,我国网络文学用户数量已达4.55亿,创作者达1755万,市场规模超百亿元。风波过后,被诟病的所谓“霸王条款”能杜绝吗?免费化是产业趋势吗?各方如何实现共赢?吉云飞认为,不管这次争论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合同有何变化,这次事件都已经成为了网络文学行业深度调整的开端。
(以上来源:中国经济网,2020-05-27)
网络文学二十年 数字文化新基建赋能新发展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后,中国网络文学迎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伴随以5G建设为标志的数字文化新基建迎来发展机遇,这一行业正不断被赋予发展新动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此前发布的《2019年度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当前中国网络文学用户数量已达4.55亿,网民使用率达53.2%,国内网络文学创作者也已达1755万。体量巨大的读者群体和创作群体,为网络文学发展创造了庞大的市场容量和优质内容。
行业“百花齐放” 网络文学发展迎来新机遇
一定程度上说,网络文学的发展,有“成”有“败”。
“成”者,观察中国网络文学二十余年的发展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发展动力仍然建立在粉丝经济和作者生产原创内容产品上。甚至可以说,原创是中国网络文学能够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核心竞争力。
而“败”者,则是一直笼罩在网络文学头顶的盗版问题。倘若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对于创作者、读者、公司、行业生态而言都将是极大的伤害。
依靠付费阅读等模式,作者和平台企业可以借此拥有收入来源,从而有能力和兴趣持续创作出更多的优秀原创作品,读者也可享受到更优质的阅读体验。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热门IP不断被改编成影视动漫,一个完整的网络文学生态体系正在形成,盗版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更加引起业界关注。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2019年,中国网络文学总体盗版损失规模为56.4亿元,其中移动端盗版损失规模为39.3亿元。层出不穷的盗版和侵权行为,正让平台企业和作者深受其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崎嵘也建议,希望行业各界能够联合起来,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与频次,严厉打击网络文学盗版行为。
事实上,部分网络平台在很早之前就对盗版这一乱象下重手严打。以阅文集团为例,近年来,阅文集团一直秉承对侵权盗版“零容忍”的姿态,通过发函投诉、民事诉讼、行政举报等多种方式打击侵害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的行为。
梳理阅文集团在打击盗版方面的举措也可以清晰地看到,该集团在网络文学正版化方面的努力由来已久。
早在2003年,阅文集团就设立了VIP付费阅读制度,对于维护作家权益、构建网文正版化发展秩序等都起到了突出作用。对于当时发展方兴未艾的网络文学行业而言,这一举措无疑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
而在接下来的发展中,无论是发起成立“正版联盟”,深度参与以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为重点的“剑网2016专项行动”,牵头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还是针对各类网络文学盗版侵权内容,自主设立监控处置机制,都无疑有助于优秀网络文学作品的孵化、开发和衍生,进而培养众多新生代潜力作家,不断壮大网络文学人才队伍。
根据阅文集团方面披露的数据,2019年,该集团持续加大监测处置方面的投入,全年总计投诉下架侵权盗版链接近2000万条。此外,发起网文维权方面的民事诉讼1500余起。
在国家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网络文学的监管力度,平台企业不断加大盗版力度的努力之下,网络文学行业近年来作品“百花齐放”,原创力度和内容品质都有了很大提升,正在向精品化、经典化迈进。与之伴随的,是网络文学在中国文化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优质原创作品和作家数量不断增加,更多作品借此触达更多媒介和地区,行业变革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
新基建赋能 行业生态进一步净化完善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数字文化新基建成为热词。而从2018年12月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上起,“新基建”已频繁出现在各类规划设计中。
新基建正为社会各行业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刘多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新基建带来的更多是平台效应和对各个行业产业的赋能,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契机,充分发挥数字新技术、数字新基建、数据新要素以及数字经济新形态的赋能作用。
对应网络文学行业,从2G到5G,从电脑端到移动端,每一次通信技术和网络终端应用技术的更新迭代都会深刻影响到文化产业的发展,也能为该行业提供新动能。而伴随以5G建设为标志的数字文化新基建迎来发展机遇的,是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等作品和产业迎来高速发展的阶段。在市场产品数量“井喷”的时期,内容、人才和团队的专业性更加重要,“内容为王”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也更容易提升作家群体价值,净化行业生态。
产品输出、开发、衍生及触达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下,创作者利益会被市场和平台挤压吗?显然不是。
实际上,在一个良性的网络文学生态里,作家与平台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关系。无论是传统出版模式,还是网络文学时代,创作者都要依托平台才能实现作品推广和变现。在新基建不断发展的时代,无论是作品孵化推广,还是游戏开发、影视化开发或衍生品开发,都需要借助平台专业的操作和运营。譬如阅文集团白金作家蝴蝶蓝的电竞小说《全职高手》,在出版、漫画、动画、游戏、网剧、舞台剧等领域“四处开花”,创造了动漫IP跨界营销的经典案例。离开了平台的专业化操作,想要达到这样的成就显然是困难重重的。
对于作者来说,无论写网络文学作品是出于情怀,还是借以谋生,作者与平台双方都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在数字文化新基建不断发展,行业生态不断净化的背景下,作者的创作空间将更大,其权益也能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从而有助于生产出更多优质原创内容,促进行业更长远的发展。
阅文集团总编辑杨晨表示,18年来,阅文最大的优势并不是流量,而是可以源源不断地支撑更多优秀作家的成长、孵化出更多元的优质作品。而且阅文首创的全勤奖、半年奖等政策,已经成为行业规则,让网文江湖中的所有作者都受益。良性的网络文学生态,使得大量优秀网络文学作品得以孵化、开发、衍生,触达更广泛的受众,也让一个个新生代潜力作家脱颖而出,网络文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我们需要抓住数字技术变革的机遇,以大力建设新一代文化基础设施为突破口打造数字文化产业新生态,以供给侧技术改革服务于数字文化生产和消费需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说。
在阅文看来,作家与平台是相辅相成的鱼水关系,作家更是平台最宝贵的财富。也正因如此,作家的培育一直都是阅文最重要的工作内容,阅文扶持和支持创作者的脚步也永远不会停止。
早在2005年、2006年,阅文前身起点中文网就分别推出了作家福利制度、白金作家制度,培育出了众多明星作家。阅文集团还配备了一支从业十多年、业内最资深的编辑团队,在作家的培育上,已建立起一套系统化的孵化机制。如提供包括低保、全勤奖励等福利制度,保障作者持续创作;对其中的潜力作者给予更多的激励和扶持,包括编辑专业指导、各类培训等,推动他们向上发展;对于特别优秀的作者,阅文将对其进行定位,给予粉丝运营、媒体推广等更深层次的作家品牌包装。
网络文学发展迎来新“活水”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下,“六保”“六稳”“就业”等成为了民众关注的话题。与传统文化产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同,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线上文化产业则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在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创作者收入等方面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
阅文集团方面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阅文平台作家人数已高达810万,创作者规模居行业之首。另据阅文集团对外发布的一季度全国网络文学生产及消费情况显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一季度新增作家33万人,其中湖北地区新增作家数量达近万人,与此同时,年轻用户的创作积极性最高,30岁以下作家占比超过七成,网文行业成为“斜杠青年”的重要创收渠道。
“在这个行业里经常会听说哪些小网站发不下来稿费,或者故意克扣稿费,又或者是得不到公平的待遇。但阅文有完整的新人培养机制,稿费从不拖欠,也是作者们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安心创作的原因。”阅文旗下新晋白金作家“会说话的肘子”说。
打破多年前部分读者认为网络文学“粗制滥造”的刻板印象,近年来网络文学的发展呈现出生态更健康、内容更精良的态势,也成为一股“活水”,为中国文艺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扎根上海,做互联网+文化的排头兵;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倡导和推进现实题材网文创作;为纪念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联合浦东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推出主题征文,鼓励作者关注社会现实;2020年2月9日启动“我们的力量”征文大赛,身体力行用笔助力抗“疫”,阅文集团近年来正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对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系列数据也正昭示着这些努力的丰硕成果。今年一季度,阅文旗下新增作品数量超52万部,同比增长约1.5倍,平台作品新增评论数量超过5000万,新增文字弹幕“段评”超过3500万;阅文集团推出的海外门户——起点国际已上线英文翻译作品700余部、累计访问用户超6000万,同时,已有超过6万名外国作者在Webnovel上发表了超10万部以英文为主的本地语言原创作品;2019年有六部作品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评选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网络文学作品……当传统基建遇上数字新基建,各行业发展都将被加速和赋能。而当网络文学遇上数字新基建,优质原创作品也必将不断涌现,内容平台、网络文学动能不断被激活,网络文学生态进一步净化完善,中国文化产业也将取得更长远的发展。
(以上来源:央广网,2020-06-02)
【数据分析】
当前中国网络文学用户数量已达4.55亿,网民使用率达53.2%,国内网络文学创作者也已达1755万,作品日更字数超过2亿字。巨大的体量带来了网络文学发展的丰富可能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就业。近年来,数字文化产业逐步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途径,统计显示,国内45家重点网络文学网站驻站创作者数量已超1400万。网络文学作家作为新兴职业群体,价值不断被认可,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方面均有明显提高。网络文学基本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根据《2019年度中国数字阅读市场研究报告》显示,阅文平台、掌阅文学、书旗小说、米读小说、连尚文学等分别为25.2%、20.6%、20.4%、9.6%和9.0%。
而根据阅文集团方面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阅文平台作家人数已高达810万,年轻用户的创作积极性最高,30岁以下作家占比超过七成,网文行业成为“斜杠青年”的重要创收渠道。从推出VIP付费制度到打造“白金作家”品牌,以阅文集团为代表的网络文学平台不断推进中国网络文学商业模式。在作家群体的开掘与养成方面,阅文推出积极的正向激励机制,形成了从作家的发现、培养、保障在内的完整体系,推动了网文行业的职业化进程。
在行业发展初期,网络文学平台为作者提供了传统出版之外的发表渠道,极大降低了作品发表门槛,同时给予作者和读者之间即时的相互反馈通道,从而激发了一大批有写作理想的创意者投身其中,创作出一部部长达百万字的网络小说。
如今网络文学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需要解决自身在野蛮生长期遗留下的问题,需要从单一模式走向精细化运作,才能保证未来的健康发展。作者和平台之间的权利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单一格式合同已经不适合网络文学产业现状,需要进行改变。作家们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核心IP,也要遵守市场契约,遵守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平台企业则要努力开发市场,打通产业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同时要把企业的社会责任放在重要位置,在引领我国网络文学走向世界的宏大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阅文集团作为我国网络文学发展的上市企业,此次推出新合同的举措,或将影响着中国网文内容形态和商业模式的未来发展。
网络文学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供给侧内容生产能力和消费端旺盛需求的良性循环,创造了庞大的市场容量和发展潜力。中国网络文学已经成为全球最独特的文化景观,不仅人数超然,部数巨多,而且单部作品即可达数百万字以上;伴随作品规模日益壮大,精品力作也在不断涌现。在内容生产端,数据显示,2018年各类网络文学作品累计就已达到2442万部,同比增长48.3%。
未来网络文学的发展不再仅仅是作品规模的日益壮大,还要激发作者创作更多精品内容,形成优质文化IP,打造丰富的产业生态。这就需要阅文这样的平台能够勇于突破,打造精细化发展路径。对网络文学大神,平台需要提供更好的延展服务,帮他们的IP进行多元化打造,通过新文创生态让他们获得更大的影响力;对刚入行的创意者,平台需要依然为他们提供较低的创作门槛和更好的创作工具,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阅文的新合同显示,未来平台将为不同合作层次的作者提供不同的服务,这是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路径。
来源:文化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