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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9日
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结果公布 | 附名单
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结果公布 | 附名单

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结果公布 | 附名单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结果的通知》,公布了遴选出的55部广播类、电视类和脚本类优秀作品。

此次遴选展播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202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进一步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宣传和树立旅游是一种成长方式、学习方式、生活方式的大众旅游理念,普及和提升全社会旅游意识,展示旅游为民、旅游带动、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观念、新进展、新典型、新成效,更好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促进建设强大国内旅游市场。

今年上半年,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国家广电总局共同印发《关于联合举办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以来,各地报送积极踊跃,共收到各地报送的旅游公益广告作品624部,分为两批开展评审。第一批(红色旅游主题)优秀作品包括电视类作品6个、广播类作品6个;第二批(其他主题)优秀作品包括电视类作品26个、广播类作品15个、脚本类作品2个。

此次活动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以从作品库中下载相关作品进行展播。两部门将引导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对本次遴选出的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的制作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给予适当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积极采用多元方式支持优秀旅游公益广告的宣传、展播等工作。同时,将积极鼓励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旅游规律,在旅游小长假、重要节假日之前集中宣传展播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为旅游营造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中国旅游报记者李志刚)

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关于公布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旅游公益理念,普及和提升全社会旅游意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开展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日前,经专家评委审核,共遴选出广播类、电视类和脚本类优秀作品55部,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参见附件1、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此次活动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以从作品库中下载相关作品进行展播。 

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沟通合作,对本次遴选出的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的制作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给予适当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积极采用多元方式支持优秀旅游公益广告的宣传、展播等工作。 

积极鼓励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旅游规律,在旅游小长假、重要节假日之前集中宣传展播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为旅游营造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9月9日

附件:

1. 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第一批(红色旅游主题)优秀作品名单

2. 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第二批(其他主题)优秀作品名单

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第一批(红色旅游主题)优秀作品名单

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第二批(其他主题)优秀作品名单

 

来源:中国旅游报2021年9月28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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