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兼具自然科学价值与艺术文化价值。它既具有较高的自然科学价值,作为主要保护内容的沙漠湖泊自然景观、古地质、古生物化石,雅布赖山山地生态系统,栖息于此的以盘羊为代表的野生动物种群,以及沙漠边缘最好的植被类群及遗传种质资源等,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同时它又具有独一无二的艺术文化价值,无论是一望无垠的荒漠带给人的冲击感,还是宏伟古庙、精美壁画遗迹所呈现的灿烂文明,都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体现。守护好这一珍贵的自然遗产,对于我们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实行一草一木一沙一湖的统筹保护,一改过去单打独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实现了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同治理。
一是从顶层设计的层面强化政策协同与区域协同。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策协同,建立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协调机制。2024年国家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阿拉善右旗也专门制定了《阿拉善右旗自然保护区监管制度》《阿拉善右旗自然保护区资源巡护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是从技术路径的层面强化目标协同与控制协同。“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的保护,一方面,要对突出的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另一方面,应实行沙漠边缘和腹地、上风口与下风口、沙源区与路径区统筹谋划,甘肃和内蒙古两省区共同构筑四大阻击防线,阻止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握手”。
三是从内生动力的层面强化主体协同与全民参与。中央和地方积极探索光伏治沙、以工代赈、央企合作、专业和志愿服务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和社会参与的新机制、新模式。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光伏治沙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支持引导三峡集团、中林集团等央企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三北”工程建设。内蒙古印发《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明确参与光伏发电的企业按照1∶3比例承担生态治理责任。中科院、兰州大学等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建立健全遗产地监测系统和数据库,加强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研究。公益机构积极带动农牧民和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
作为世界级自然遗产,世界最高的固定沙山、最密集的沙漠湖泊、最广阔的鸣沙区域,以及多样的风蚀地貌和多彩的生物栖息地,巴丹吉林沙漠展现出非凡的自然美学价值。申遗成功之后带来的品牌效应,也不断提醒着我们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发挥中国特色保护地体系的优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
妥善分类处置核心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放牧点、种植养殖点和定居点等,应予以清理整治退出;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的,可考虑暂时保留或设置过渡期,条件成熟时再做分类处置。在矛盾处置中,应切实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一般控制区弹性管理政策。在不影响自然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建立一般控制区弹性管理机制,制定绿色发展目录清单和特许经营目录,会同文旅部门进行适当旅游开发,为民生改善、绿色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搭建公众参与保护和治理的平台渠道。推进生态护林员等选聘续聘政策,优先吸收当地居民参与生态管护、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切实提升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形成宣传品牌,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与国外和国际相关组织的交流合作。
(作者:王晓莉,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项目统筹:本报记者 刘梦、陈海波、方莉
来源:光明日报2024年9月30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