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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5日
“后申遗”时代的文化治理
“后申遗”时代的文化治理

鼓浪屿申遗成功 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网消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当地时间8日投票表决通过,中国福建省鼓浪屿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鼓浪屿成为中国第52处世界遗产。   

第41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月2日在波兰开幕。中国青海省可可西里和福建省鼓浪屿分别申请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   

鼓浪屿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20组共30座建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另外,已认定历史风貌建筑共391栋,其中重点保护风貌建筑共117栋,一般保护风貌建筑共274栋。   

2008年,鼓浪屿启动申遗工作。 2012年,鼓浪屿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预备名单。2015年,国家文物局发出函告,原则同意推荐“鼓浪屿”作为我国201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 2016年1月29日经国务院通过,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函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正式推荐“福建鼓浪屿”作为2017年文化遗产项目。   

当地时间7日,可可西里正式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51个也是中国面积最大的世界自然遗产地。 据悉,广义上的“世界遗产”,指的是三类项目的统称,即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记忆遗产,它们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旗下的项目。其中,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历史最长,可上溯到1972年的《世界遗产公约》,后两项遗产,都是在前者取得成功的背景下,为保护更多类型的历史遗产而设立的。

(以上来源:中国新闻网,2017-07-08)

鼓浪屿:申遗是更好地传承文化

这一刻,鼓浪屿等待了9年。

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鼓浪屿是中国在全球化发展的早期阶段实现现代化的一个见证。通过当地华人、还乡华侨以及来自多个国家的外国居民的共同努力,鼓浪屿发展成为具有突出文化多样性和现代生活品质的国际社区,也成为活跃于东亚和东南亚一带的华侨、精英的理想定居地,体现了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的现代人居理念。此外,鼓浪屿还是文化间交流的一个特例,“见证了亚洲全球化早期各种价值观念的交汇、碰撞和融合”。鼓浪屿有机的城市肌理清晰保留 了其发展变化的痕迹,见证了数十年间多元文化不断融入原有文化的过程,从鼓浪屿兴起的厦门装饰风格,是对这一文化间影响融合最突出的证明。

据“鼓浪屿申遗网”记载,鼓浪屿于2008年启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012年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2016年1月正式成为我国2017 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厦门被迫开放为通商口岸,鼓浪屿成为西方人居留地,先后有十几个国家在此设立领事馆或领事机构。许多商行开始集结,德记、和记、怡记以及英国亚细亚火油公司等洋行,将商贸辐射到闽南及更广阔的地区。

1902年1月,《厦门鼓浪屿公共地界章程》签订,次年生效,鼓浪屿成为公共地界。随后,清政府批准授权设立工部局和会审公堂,管理公共地界行政、司法事务。鼓浪屿被植入西方“公共”概念,多国“岛民”共同制定社区律例,共建了“具有突出文化多样性和近代生活品质的国际社区”。华洋共管、高度自治的社区治理路子,由此也开启了鼓浪屿的多元文化交融阶段。

20世纪初,大批闽籍华侨精英返乡,鼓浪屿成为他们首选的定居地。他们大兴土木,创立公司,发展商贸,开发房地产,加速了岛内城市现代化进程和多元文化的磨合与成熟。历经本土文化的沉淀、外来文化的传播和多元文化的交流、融合,形成了文化多样性和现代生活品质的国际社区——“共同家园”。居民、华侨和洋人和谐相处,安居乐业,体现了这一时期的人居理念和独特示范,也体现了不同文化间的碰撞并非排斥或者征服,而是彼此尊重共同发展的新型关系。

正如,鼓浪屿的申遗陈述中所说的:“鼓浪屿见证了晚清中国在全球化早期浪潮冲击下步入近代化的曲折历程,是全球化早期阶段多元文化交流、碰撞与互鉴的典范,是闽南本土居民、外来多国侨民和华侨群体共同营建,具有突出文化多样性和近代生活品质的国际社区”。

保护为主,控制登岛游客数

除了遗产地的突出普遍价值外,鼓浪屿申遗的诚意,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动了评委——与其他一些地方不同,鼓浪屿申遗并不是为了扩大名气、增加客流,相反,鼓浪屿正在通过限客等措施,实现对遗产地更好的保护。

鼓浪屿的保护工作早早就进入了法治轨道。2000年,厦门颁布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11年通过《鼓浪屿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和《鼓浪屿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年通过《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些条例、法规都已成为保护鼓浪屿的基本屏障。

近年来,鼓浪屿游客呈现井喷式增长。作为把守着上岛唯一交通工具的厦门轮渡公司,通过厦鼓航线的调整和游客分流,科学地设定鼓浪屿日最大承载量,全面推行网络购票和实名制验证。建成了三丘田、内厝澳游客服务中心,开通游客投诉“一号式”受理反馈热线,大面积覆盖语言导览系统,推出了文化之旅游览线路和高端私人订制服务,大幅提高游客旅游体验。

除此之外,在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设有24小时监测预警系统:不仅遗产单体,其周边的自然气象、游客环境等都进行实时监测,做到“天天会巡查,月月有报告”,定期研究有关数据,让鼓浪屿重现“海上花园”面貌。

以申遗为契机,鼓浪屿还展开了一系列行动,装点这座“海上花园”:包括道路改造、外立面改造、管线规整、景观提升、卫生整治、违建拆除等。街道旁从前成排摆放、垃圾四溢的垃圾桶不见了,人群脚下也不见一丝被遗弃的果皮纸屑;行走在鼓浪屿的街巷之间,蜿蜒缠绕的线网基本不见了踪影,漫步间随处可见盎然的绿意;从前在景点不经意瞥见的令人尴尬的鸽子笼、居民屋顶违建等,如今已消失不见……

“申遗不是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这一理念已经深深根植于厦门人民心中。”厦门鼓浪屿管委会主任郑一琳表示,未来将坚持严格保护、坚持依法管理、坚持永续发展、坚持成果共享。

在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阶段,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代表中国政府在发言中表示,中国政府将严格遵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的规定和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要求,做好鼓浪屿后续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工作,合理控制登岛游客数量、改善遗产本体保护状况、提升监测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将更加美好的鼓浪屿展现给公众。

如今,经历了申遗“大考”的鼓浪屿,百年人文风情重现风采,美得更加和谐。

(以上来源:中国城市报,梧桐,2017-07-17)

鼓浪屿:没有终点,只有新的起点

厦门岛南边的鼓浪屿,一座面积1.88平方公里的小岛,在波兰举行的第4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入选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并获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鼓浪屿享有“海上花园”“万国别墅”“钢琴之岛”“音乐之乡”等美誉,自1844年厦门正式开埠以来,鼓浪屿作为一个窗口,见证了东西方文化碰撞、交融的全过程,其历史与自然环境都被相对完整地保存下来,弥足珍贵。它的历史充满人文主义情怀,它的现实彰显全球共享理念,它的未来已然绘就美好蓝图。鼓浪屿变了,变的是气质与格局;鼓浪屿不变,不变的是初心、追求和梦幻。   

魅力不仅仅是景色   

鼓浪屿申遗成功,国人皆大欢喜!许多人认为,这是一张通往世界的名片,鼓浪屿名气越来越大。对鼓浪屿来说,并不缺乏知名度。鼓浪屿作为具有显著的文化多样性特征和现代生活品质,是体现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现代人居理念的范例。鼓浪屿反映出中外多元文化在各个方面的广泛交融,保存完好的历史遗迹真实记录了其曲折的发展进程和生动的风格变化,真切地反映出激烈变革时代的历史。此外,鼓浪屿还清晰地记录了从海外归来的闽南人民开展早期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特点。   

毫无疑问,鼓浪屿的魅力和特色不在于有多美的山水景色,而在于它百年来的历史积淀和特有的人文资源。在这座小岛上,150多个中国近现代史上的“第一”诞生了:中国的第一座现代足球场、第一个钢琴博物馆、第一所幼儿园等等。小岛上的历史国际社区也是它的文化精髓和灵魂,这是鼓浪屿申遗成功之后要向世界展示的内容。小岛的魅力还在于51组代表性历史建筑及宅园、4组历史道路、7处代表性自然景观和2处代表性文化遗迹,与岛上现存的900余栋历史风貌建筑,共同构成了自然有机的空间结构和内涵丰富的历史景观,中西方风格各异的建筑耸立,世界多元文化的聚拢,使得鼓浪屿的建筑特色和风格体现了中国、东南亚和欧洲建筑与文化价值观的交汇。游客想读懂这里的风景易,想读懂这里文化的多样性和历史基因的密码,难!   

协调好旅游与发展的关系   

在“鼓浪屿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总结暨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大会”上,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强调:不能忘记申遗初心!“申遗为民、申遗惠民”是鼓浪屿申遗多年来一直秉承的主旨。在申遗过程中,把社区保护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社区的文化复兴、社区居民的利益保护,是鼓浪屿申遗的重要标志,有关领导的表态是:不把鼓浪屿的收益作为主要考量目标,而是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跟旅游的品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若干年前,长期生活在此的著名诗人舒婷感叹:“曾经的鼓浪屿,经常能看到孩子们拿着小画夹在路边写生,岛上也时时飘荡着美妙的音乐。后来,美好景象越来越少,小岛变得嘈杂,随处可见的烧烤甚至让鼓浪屿弥漫一股油烟味……”申遗后,上上下下达成共识,不能让游客无节制上岛,要走平衡保护与发展之路。此前,2012年的“十一”,鼓浪屿曾创下有史以来接待游客数量的最高纪录,12万游人涌上小岛,不少媒体惊呼:“鼓浪屿快要被踩塌了!”此后,开始控制上岛游客,每天接待量上限是6.5万人,最近又减到5万人。减少游客量对收益肯定有影响,但只有考虑承载量的均衡发展,才是可持续发展,才可能提升旅游品质。   

一个遗产从本地遗产到国际认可,这个过程带有商业化性质,但申遗的目的是传承与保护,是有一定限制的商业化。遗产商业化应区别看待,将传统的物质遗传作为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开发可取,过度或不当的违背遗产保护原真性的商业化形式则不可取。鼓浪屿的价值是文化遗产地,又是有生机的国际社区。现时,岛上常住10000多人,其中旅游从业者3000多人,常住人口以老人和儿童为主。如何协调岛上居民生活和发展旅游业,维持活力,留住人口,一直是鼓浪屿管委会致力解决的问题。如新建码头专供游客使用,老码头专供居民使用,分流减压。岛上物价高增加了生活成本,政府加大投入抑制物价,给予居民补贴,提供家政、家庭医生服务等。整个管理就是要使文化社区和文化景区达到有机融合和适度平衡,最终让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随着越来越多高端旅游业态落地,游客和居民将品味到一个更有国际范儿的鼓浪屿。尽管如此,保护游客和居民利益,协调好旅游和发展的关系,守护历史、保住初心,仍将是艰巨的任务。   

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是一个独特的、见证了中国在全球化发展早期阶段实现现代化和中外多元文化交流与融合历程的活态文化遗产,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深厚而坚韧的文化根基和对世界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包容、吸纳与发展。针对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的加强游客数量控制、遗产监测管理、历史建筑保护等建议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厦门市坚持“统筹规划、遗产保护、法制保障、文化引领、发展共享”,持续做好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深化遗产地文化内涵、综合治理和提升服务,充分发挥老百姓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共享保护成果。市里专门召开了“后申遗时代鼓浪屿的保护与发展”座谈会,专家学者集智献策,展开热议,共同研讨鼓浪屿的保护管理。   

专家们提出,要进一步挖掘鼓浪屿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注重人文建设,发挥名人效应,多渠道向外界讲好鼓浪屿故事。专家们谈到,鼓浪屿不只是纯粹的旅游景区,更是有人居住的社区。应该为居民提供更多方便,学校、医院应该回归。专家们还提出,要坚定“三个一”,即整合体制,强力推进行政体制一体化;借力申遗成功,全面贯彻申遗保护一张图;推进票改,实施游客进入景区一票制;同时要强化“三融合”,即景区和社区融合、游客和住岛居民融合、商家管理部门融合。

鼓浪屿发展定位明确,由文化社区与文化景区组成,要建设人文社区,核心还是要有产业,随着人文价值的深入挖掘,文化景区延伸出来的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将支撑文化社区的发展。厦门市一直坚持实施业态升级与改造,践行“全岛博物馆”战略,同时引进落地“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等一批颇具文化特色的展馆,最大限度地挖掘文化遗产这块金字招牌的文化价值。回到申遗起点再出发,不忘初心,用心守护,充满敬畏,正是成为世界遗产后每个“岛民”对人类文明和文化遗产所秉持的态度,申遗成功的鼓浪屿,没有终点,只有新的起点!

(以上来源:中国文化报,王晋军,2017-09-01)

【数据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而促进“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应有之义。

申遗成功,仅仅是历史文化保护的第一步,接下来更要以保护为前提,在观念和举措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能让申遗后的保护成为遗憾。

一.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将日趋多元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使“文化遗产能够以本真的、自在的、健康的状态得以传承与延续”。保护主体和传承主体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因素。公益性保护模式与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相比最大的创新是,强调在保护过程中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主体(特别是青年群体)的参与,强调在可能的情况下社会弱势群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通过公益性保护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从原来以政府(或传承人)为主,变成政府、公益组织、企业、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年群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广泛关注和参与;这将超越出身、背景等因素,使得多元社会主体都可以 作为行动者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甚至创新当中。通过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年群体的参与,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投身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还有利于整合社会多方的优势资源、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效果。

二.合作共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政府治理能力将不断增强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社会关系网络中重要的文化纽带,能重新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得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文化纽带的互动各方形成长期互动、相较平等的关系及信任合作。

在公益性保护模式下,志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社会弱势群体等多元主体将直接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政府或原有的社会组织得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事务中退出,由原来的直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变为制定政策或沟通协调,不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元化主体。“提供服务并非政府的义务,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就像乔治·拉蒂默(George Latimer)在1986年重新定义的“治理”那样:“当局将会越来越经常地规定自己扮演催化剂和促进者的角色……然后把各种资源手段结合起来让其他人去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当政府作为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志愿服务资源和社会弱势群体的第三方平台时,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将不再是命令者而是服务者,它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也就由传统的命令——服从关系变为共同进退的平等合作关系。公益性保护模式的治理效应将得以呈现。

三.公益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渠道和保护效果将不断升级

在公益性保护模式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传统受保护的文化资源转变为传播公益行为的公益服务资源,由以往只能依靠外界保护艰难生存的“弱者”变为帮扶社会弱势群体的公益力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只是传承人或政府的责任,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年群体都能以志愿者的身份,系统地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创新当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得到丰富;通过志愿者的长期沟通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在欣赏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表演、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实现通过志愿者的人际传播;当部分社会弱势群体成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作为安身立命的“人力资本”、将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之后换取经济资本,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实现通过这些社会弱势群体成员的又一次人际传播。

由此,社会公众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原来只为少数人了解与关心的“小众文化”变身为引领公益行动的文化符号,其公益性和福利性提升了社会公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非遗做公益,公益传非 遗”,充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广泛传播。

来源:文化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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