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8月07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充分发挥制度设计研究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和政策建设,文化部研究形成了《2015—2016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安排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指南》中的课题是文化部部级课题。文化部相关直属公共文化单位、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成员均可报名申报。各申报单位可按照《指南》,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和立项。申报者须统一填写《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十份寄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10日,文化部将于2015年8月底组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

(三)课题验收和奖励。课题立项后,研究时间为1年。2016年12月,文化部将组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档次。文化部将对取得合格以上档次的课题颁发证书;对取得优秀和良好档次课题成果给予一定资助,并择优汇编出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除组织好本单位申报课题之外,要认真组织本省(区、市)范围内的课题申报工作。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应至少承担1项课题研究。

(二)制度设计研究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课题组要选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或单位作为实践基地,保证课题成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课题组成员须由专家学者、文化行政管理人员、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组成。

(四)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的申报。

(五)课题立项评审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研究成果评审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匿名评审专家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会同监察局随机抽取。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成员申报课题或参与课题组研究起草工作的,应根据回避原则,不得担任研究成果评审的评委。

(六)课题申报立项和研究成果评审委托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具体负责。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叶晓新

联系地址: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

联系电话:69268437

传    真:69268437

电子邮箱:ccmkeyan@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2016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

 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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