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旅游消费在脱贫攻坚中的独特作用
开展旅游消费扶贫必须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开发方案,做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方案精准、路径精准,为最后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定制化脱贫模式和脱贫路径
王德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五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号召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积极组织和参与消费扶贫,在消费扶贫和脱贫攻坚中担负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为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多年来,旅游扶贫一直在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通过规划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帮扶、人才帮扶、智力帮扶等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等走向产业脱贫之路;通过在贫困地区发展旅游、文化和乡村服务业为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创造就业和收入机会,促进贫困地区小商业经营和小业主发展,形成农村新型经济主体;通过发展乡村经济,改善乡村环境,提高贫困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设施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挖掘和整理当地历史、文化和民俗等资源,使当地传统建筑、艺术、工艺、地方风情等文化遗产得到很好的利用和保护,使文化得以传承、地方特色得以保持。总之,帮扶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等,已经成为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此外,通过市场途径进行旅游消费扶贫也为助力脱贫攻坚发挥重要作用。
消费扶贫是通过消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走上脱贫之路的重要方式,而旅游消费扶贫在消费扶贫领域又有着非常特殊的市场优势。众所周知,我国有着巨大的国内旅游消费市场,多年来,我国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一直保持两位数增幅。2018年,我国国内旅游总人数达55.39亿人次,全国居民人均年出游4次以上,每次出游人均花费达到926元。如此庞大的旅游消费规模为消费扶贫奠定了雄厚的市场基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从供给侧和消费侧角度,大力推进旅游消费扶贫向社会化、规模化、精准化发展。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应该在旅游消费扶贫中发挥更大、更好作用。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的发达度存在着很大差距,经济发达的东部省市是消费最旺盛、最活跃的地区,居民出游率高、消费水平高。而西部地区则往往拥有相对原生态的自然、人文资源,具备发展乡村、民俗和生态旅游的特殊资源优势。因此,东部地区省市应发挥好市场优势,而西部地区则应该发挥好资源优势,促进东西部旅游交流互动,用市场化手段帮扶西部贫困地区实现脱贫。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形成旅游消费和供给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方面,通过宣传、号召、组织等手段,引导国内旅游消费向贫困地区定向流动,发挥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组织协调作用,引导旅游企业和各类有资质的社会机构,采取定向组团、定制产品、对口支援等手段,把游客流引向贫困地区,通过消费贫困地区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地区农民和企业的收入。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帮扶贫困地区的农民和企业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等产品,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让供给和消费形成良性互动,使旅游扶贫真正做到精准、高效。
旅游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国家消费扶贫号召,积极参与旅游消费扶贫行动,与贫困地区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关系和劳务对接机制。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等位于市场最前端,是旅游消费市场直接的组织者和服务者。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技术、渠道、营销、市场招徕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主动针对贫困地区的旅游产品展开定向、精准的市场营销和产品组合,通过企业、协会的市场组织能力招徕游客,打造精准对接的扶贫团队游、自驾游、购物游、生态游、民俗风情游、文化体验游等主题化旅游产品,形成规模化的旅游消费客流,以消费促生产,以生产促生产,用这种传动机制促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精准脱贫进入最后的攻坚期,贫困地区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发展历史等各有不同,旅游业的资源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等千差万别,能够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各有差异。因此,开展旅游消费扶贫必须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开发方案,做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方案精准、路径精准,为最后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定制化脱贫模式和脱贫路径,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最适合的方式和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来源:中国旅游报11月13日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