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村民闲置住房 创新乡村民宿发展模式
实践表明,乡村民宿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体,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效的切入点之一,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落实农村发展新理念,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民宿短租预订平台途家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乡村民宿继续蓬勃发展,平台上半年国内乡村民宿房源总量超63万套,同比增长超16%,相较2019年增长超2.9倍。截至6月30日,途家平台乡村民宿已累计接待超310万名房客,为乡村民宿主创收超9亿元,预计2021年创收将突破20亿元。
据报道,我国农村有四分之一的住房常年无人居住,处于闲置状态。近年来,一些地方采取了多种措施,如改造农村闲置房,开辟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创新流转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以经营理念,盘活闲置房。特别是一些地方探索乡村民宿模式,使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先后有14个省份出台了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相关政策,从指导意见到规范细则,内容详细、措施有力。
必须正视的是,有的地方借乡村民宿的名义,大搞房地产开发,兴建别墅出售。特别是在经过模式化的旅游开发之后,一些传统村落出现同质化、商品化现象,原有的村落文化被肢解、异化和歪曲。如何保护好这些美好的传统古村,留住历史记忆,显得非常迫切。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可见,发展乡村民宿,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因此,面对快速发展的乡村民宿,规范经营尤为重要。2019年,《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出台,明确要求新建乡村民宿必须坚持逢建必报,严禁以开办乡村民宿名义变相发展房地产。今年,该办法还进行了修订。各地不妨借鉴海南做法,通过地方立法,对乡村民宿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开办要求、开办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
同时,发展乡村民宿,不能以侵占农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为代价。要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充分依靠自有闲置房资源,与城市合伙人共同创办“农家乐”式乡村民宿。特别是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重要性的宣传教育,避免古村落在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遭到破坏。
作者:张连洲
来源:中国旅游报2021年8月31日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