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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9日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九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部门不断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工作,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法律体系不断强化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博物馆条例》以及一批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规章先后颁布实施,成为国家立法工作的新亮点。

“目前,文化和旅游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5件、行政法规12件、部门规章3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60余件,涵盖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了“硬支撑”,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十年来,文化和旅游法治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搭建完成,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特别是201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旅游方面的法律,从动议到出台历时将近30年,凝结了几代旅游人和法律工作者的辛劳。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涉旅纠纷和案件的处理实现了有法可依。

与此同时,各地制定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对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样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如山西、上海、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地出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河北唐山、浙江湖州、江苏扬州、江西鹰潭、河南焦作等地出台促进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十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创新执法、普法、用法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联络员等制度,有效促进各类法律纠纷的妥善处置。

“旅游巡回法庭”正是以“巡回办案+普法宣传”方式在旅游领域的一项探索。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将中新生态城环境资源中心法庭搬到各大景区景点。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4月,旅游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共审理案件21件,诉前化解案件25件。“旅游巡回法庭还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来释法明理,增强游客文明旅游意识,强化旅游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旅游侵权案件的诉源治理。”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有利于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持续低位运行,行政复议案件纠错比例进一步下降,有效维护了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信用体系逐步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秉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理念,将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经济试点同部署、同实施,营造“重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十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出台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政策措施,对旅行社设立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搭建起信用监管的“四梁八柱”,完成了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为适应文化和旅游市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夯实了基础。

“相关规定办法的出台,对于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表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治理效能,是现阶段我国文化和旅游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21个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14个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围绕3个方面7项具体任务进行试点,为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夯实了实践基础。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旅游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以良好的信用环境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市场执法有力有效

2012年,开展治理虚假旅游广告宣传、“零负团费”、强迫消费等整治行动;2017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持续全年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2019年,集中对黑龙江、吉林、广西等重点地区边境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旅游部门的主管作用,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常态化治理,切实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了旅游者合法权益。

特别是2021年开展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有力规范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助企纾困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数据显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国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旅游市场经营单位4.3万余家次,立案调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758件,办结597件。

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私设“景点”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9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全国各地纷纷严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3月至8月期间,四川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整治旅游市场五类违法违规行为。其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体检式”暗访评估和网络舆情监测,每月梳理各地旅游市场问题清单,并组织实施双随机检查、交叉执法检查、分片驻点检查、以案施训等多种方式的集中执法检查和集中办案行动,督导各地摸排违法违规线索、开展重大案件查办和市场问题整改等工作。

吴丽云表示,十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门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曝光并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氛围,为企业的守法经营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标准体系日趋健全

十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门持续推进标准化改革,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新型标准体系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5个层级,规范和引导作用效果明显。

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9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目前,文化和旅游领域标准数量共247个,其中文化领域134个,旅游领域113个。

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有效促进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如在《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两项标准的引导下,我国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发展成果丰硕: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全国共有星级饭店6698家;截至202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数量达14332家。

“标准化体系的完善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产业发展的成熟度。”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文旅研究中心主任邬东璠看来,标准化建设是规范和引导产业发展的工具。“以《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标为例,在2011年版国标的引导下,国内旅游度假区的数量快速增长,旅游度假区成为度假产业的旗舰产品。”

十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门还积极深化旅游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旅游标准“走出去”。截至2021年9月,我国在TC228框架内,共完成国际标准制修订投票47项,注册本领域专家4位。2020年推动中餐写入国际标准《传统餐厅》。2021年,提交《在线住宿预订平台服务指南》等3项旅游国际标准立项,实现了旅游国际标准工作的新突破。

当前,文化和旅游部正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有效释放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转型升级,为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 王洋 徐晓

来源:中国旅游报2022年9月2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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