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各地立足城乡特点,打造了一大批有特色、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不断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近日,全国政协围绕“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探讨交流如何进一步实现城乡公共文化空间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和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会上一致认为,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缺不缺、够不够”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优质化、均等化”问题凸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还处在探索阶段,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充满了发展潜力,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顶层设计和保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拓展文化空间,是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载体。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文化和旅游部深入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等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推动基层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总分馆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突破体制界限,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我们在总结各地实践基础上,积极推动‘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小而美’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作为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发展迅速,初步统计目前数量已经超过3.35万个,成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饶权说。
围绕“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主题,今年7月,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成调研组赴四川开展民主监督性调研,同时委托山东省政协开展协同调研,请部分委员开展自主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各地方和有关部门都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许多地方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更趋优化,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便捷,得到广大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政协原主席欧阳坚表示,调研中也看到一些问题:财政投建的一些公共场所和设施大都由各分管部门和机构管理使用,存在着各自为政、力量分散和资源闲置的情况;在县乡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中对文化、休闲、健身等场地设施,缺少统一标准和规范;社会和民间参与文化建设和服务的渠道不通畅,加之缺少明晰的政策指导和扶持措施,使社会力量未得到充分调动;文化志愿者的选择、任用还缺乏具体的规范和必要的经费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主席葛慧君认为,要进一步解决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定位问题。“文化性是公共文化空间的基本属性。关于公共文化空间功能,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还不规范。有这样一些倾向需要注意:简单求大求新而忽视了传统传承,单纯讲求休闲娱乐而忽视了道德教化,一些新兴文化空间片面强调商业运行而弱化了公益职能。”她建议,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研究,完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配套政策,从责任主体、空间布局、活动内容、目标任务、运营保障等方面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功能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上海突出“服务+设计”双轮驱动,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下,2018年在全国首创了“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5年来,该活动推动了基层公共文化空间向“品质高、美感强、体验好”跃升。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萧烨璎认为,空间创新拓展的顶层设计还不完善。建议由文旅部门牵头,发改、规划、住建、商务等部门参与,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纳入“四馆一站”体系,从规划改造、运营管理、扶持发展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
城乡、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尚需进一步促进
全国政协在调研中发现,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在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差距较为明显。相比城市,乡村受地理位置、资金投入等限制,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发展供给数量相对不足;部分地区存量闲置与增量不足并存,资源未充分共用、共享。
“目前创新拓展公共文化空间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是短板和弱项,我们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设施更新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对老旧乡镇文化站、村文化中心进行更新改造,活化利用古祠堂、古戏楼等乡村历史建筑,打造文化礼堂、乡村戏台等传播文化艺术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在拓展服务方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非遗传承、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在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与古镇保护、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结合,提供乡村旅游、乡土文化展览展示等服务。”饶权说。
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社区文化空间的建设、创新与拓展是基础也是重点。葛慧君认为,针对当前的公共文化空间,农村的问题是低覆盖水平,城市的问题是偏重大的场馆建设,直接面向社区的仍显短缺。她建议,深入挖掘、激活农村传统农耕文化、民俗文化、非遗等资源,在“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好”的问题;优化“15分钟文化便民服务圈”建设,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力度。
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国新认为,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要把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放到重要位置考虑。“到目前为止,我国公共文化从设施到服务,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不是标志性单体建筑,而是散播在百姓身边的、融入百姓日常生活的设施还不多,体系化程度还不高。公共文化建设应着眼于完善设施体系,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住建部、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联合以新空间建设为契机,建立国家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服务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制度,既要防止公共文化服务的盲点弱项,也不能造成设施扎堆。”
社会力量参与度尚需进一步提升
从全国整体上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者运行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社会资本投入的意愿不强,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调研发现,群众愿意去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大都注重文化氛围营造、沉浸式文化体验;运营比较好的大都采取政府保底、社会参与、市场运营三方联动模式。” 葛慧君建议,进一步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措施,比如,将符合条件的新兴文化业态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重视建设文化志愿服务队伍,特别是发挥好退休干部、教师等作用,让更多有情怀、有素养、有能力的人员参与进来,为文化传承发展贡献力量。
饶权认为,充分尊重城乡基层群众的主体性,让群众当主角唱大戏,鼓励群众站到舞台中央,过把“明星瘾”。政府要甘当“绿叶”退居幕后,做好活动的“服务员”,积极为群众参与搭台,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人才培养支持。文化馆(站)要将迎进来与走出去、走下去、走进去相结合,帮助群众文艺爱好者提升水平,充分用好用足场馆空间优势,为节目排演提供支持。同时,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鼓励退休人员、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化艺术爱好者、学生等群体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文化志愿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开明画院副院长舒勇认为,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出台了很多好政策,但到了基层往往缺乏统筹。“建议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运营、管理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政策协调、强化政策执行、做好监督检查。在税费减免、土地供应、水电气价格优惠等方面,统筹出台更多细则,推动政策更好落地,吸引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文化领域。”(本报记者 郭人旗)
来源:中国文化报2023年11月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