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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5日
以文化人 执法为民
以文化人 执法为民

——各地文旅系统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地文旅系统发挥行业优势,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丰富活动“宪”在行动

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各地文旅系统利用社区、场馆、舞台、媒体等阵地,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丰富多样的文旅法治宣传教育。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参会人员尤其是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活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厅机关法律顾问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佳辰介绍:“除了线下活动,我们还在线上组织各单位、各处室积极学习全国普法办发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系列视频,参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观看‘北疆普法’视频号播出的系列普法讲堂节目。”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安排,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除了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第三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及网上展播等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组织的宣传活动外,还依托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阵地,自主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河北省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组织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娱场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开展本年度宪法宣传活动。线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张贴标语、利用景区酒店电子屏幕和影剧院大屏幕等方式组织宣传,同时在线上发布宣传海报等。此外,发挥群众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优势,面向群众开展宪法宣传,通过介绍、宣讲等互动方式开展宪法宣传。

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文旅系统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创新方式,系统推进文旅领域法治化建设,全力提升“宪法宣传周”活动普法效果。2020年,通过进社区、上课堂、访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发放10余种普法材料、宣传折页,总量逾1.8万份。2021年,5万余人积极参与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安徽文化旅游普法宣传云课堂单场在线观看直播人数超2万。

2022年以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陆续开展了有奖竞答、普法“七进”宣传活动、普法主题讲座、庭审旁听等系列活动,并拍摄了普法宣传微视频,均取得良好效果。

湖北省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文化、文物、旅游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宣传学习。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2023年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共计15次,共计普法达1.8万余人次。

与此同时,荆州市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今年,荆州市文化执法队伍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聚焦文旅市场多发问题和社会热点,针对旅游市场、演出市场、网吧、娱乐场所、高危体育项目等开展10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市场主体7600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6起。

以法治建设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工作高效推进。为了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法治化水平,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在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署的十大重点任务中,也提出“要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水平”。以法为纲,崇法善治,各地文旅系统积极行动起来,以日益完善的法治体系为文旅发展保驾护航。

文化和旅游立法一直是浙江省湖州市立法工作重点关注和支持的业务条线,在市级3项立法权限中,涉及文化和旅游的有2项。近年来,湖州市行业立法成果丰硕,破解了行业发展热点难点。比如,《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有力推动了湖州市休闲度假城市的打造,使得湖州市在乡村旅游、民宿培育、度假区建设等方面持续领跑全国。在湖州市委、市政府的全方位支持下,当地旅游产业成为全市第二个破千亿的主导产业。

湖州文旅行业立法工作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国家级旅游标准化试点、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乡村博物馆建设试点等10余项改革试点工作。2023年9月,浙江省湖州市被文化和旅游部列为文化和旅游立法联系点。

2021年出台的《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简称《条例》)中,对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出具体要求。在《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策划推出了全省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优秀品牌、优秀案例、优秀团队、优秀空间)展示活动,反响热烈。

“《条例》为推动四川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路线图,此次评选正是《条例》落地的生动实践。”四川省文化馆副馆长唐健春参与此次评审,他介绍,评选重视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社会性和参与性,具有申报主体多、申报质量高、参与面广三大特点。从报送的资料中,可以窥见四川新型文化空间打造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新特点显著。

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推动文旅领域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形成对文旅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合力。其中,在立法保护传承红色资源方面亮点频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后,桂林市、梧州市等地也相继出台相关条例法规。

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宇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颁布实施后,广西各有关部门通过组织普法培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加强法规解读,使红色基因得以更好延续和发展。”

(统稿:朱萌 参与采写:李秋云、范海刚、王慧、朱萌、瞿祥涛、孔令晖、付远书、郭凯倩、周传人)

来源:中国文化报2023年12月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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