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世界考古论坛·上海”举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成果发布……近来,一些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要论坛、会议、成果吸引了无数关注的目光,而牵动人心的大事还有——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明确,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普查范围涵盖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体目标是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等。此前,我国分别从1956年、1981年、2007年开始开展过3次全国文物普查,硕果累累、影响深远——丰富了文物内涵、扩展了保护对象、完善了保护体系,促进了文物事业跨越式发展。对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公众内心充满期待。
首先,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意义重大。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全国性文物普查,可以为系统摸清我国文物资源家底、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说到我国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可能公众更熟悉的是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其实,文物普查也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党和国家将文物普查作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摆在如此显著的地位,足见其重要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完成好此次文物普查工作,为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夯实工作基础。
其次,文物普查任务艰巨,需要周密部署和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部署,国家成立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动员本系统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本省区市内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等以及社会力量,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压实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地要成立普查机构,调集系统内外专业力量,建立稳定的普查团队。要动员公众参与,让普查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的文物保护大行动。
再次,建立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文物普查质量。数据质量决定普查质量。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国家文物局统一负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普查质量控制,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如实填报登记信息。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宝贝,对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文物工作者以及参与普查的各方面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发扬专业精神,严谨求实,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助力新时代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文化之魂。(萧 苏)
来源:中国文化报2023年12月28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