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砖灰瓦、雕花门窗、四角高翘,每寸空间都诉说着历史与生活,这就是北京四合院。合院式历史建筑正是采用院落式布局的建筑群,作为北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代表,合院式历史建筑多数散落在历史文化街区。它们是历史的见证者,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必须保护好、修缮好、利用好。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合院式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这是北京针对历史建筑修缮出台的首个技术导则,为合院式历史建筑修缮提供了详尽的技术标准。《导则》提出,在对合院式历史建筑修缮过程中,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原则,保护不同历史阶段及重要人物、事件留下的改动和变化痕迹,对建筑和环境进行整体性维护修缮,保护文物风貌和历史价值,更好传承城市历史文脉。
遵循完整性原则,建筑与环境一体修缮。《导则》明确,以划定的合院式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为单位,根据有序排列、围合形成院落的特点,既要修缮建筑本体、有价值部位,又要修缮历史环境要素。历史环境要素是指建筑所处院落环境内有特定价值的部位,如抱鼓石、上马石、假山、影壁、铺地、树木等。建筑与环境是一个整体,二者相得益彰。只有把建筑单体与环境要素一并考虑、一同保护,才能最大程度彰显历史建筑的价值与特色。
遵循真实性原则,保护建筑本来风貌。《导则》提出,对合院式历史建筑的修缮,应尽可能使用原有建筑构件和材料,若确实无法取得同质材料,应采用相似质感、颜色等性能的类似材料,沿袭传统工艺做法。作为京城木器行百年兴衰的见证,百年同兴和木器店旧址是北京首批历史建筑,也是北京首栋启动整体修缮的历史建筑。此次修缮历时一年有余,尽最大努力保留了有价值构件,展现了它的真容。“修旧如旧”既是修缮历史建筑的技术要点,也是复原历史建筑的艺术标准;既能充分保留真实的历史信息,又能更好传承精良的传统工艺。发扬工匠精神,以“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为修缮标准,让历史建筑“褪去浮华归本真”。
坚持精准精细,分类开展建筑修缮。北京的合院式历史建筑绝大多数建于清代至民国时期,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年代跨度大。鉴于各时期的建筑单体具有不同的时代特色,《导则》将其按照建筑结构分为木结构和砖木结构建筑两类。木结构建筑是由木质的柱、梁、檩、枋等通过榫卯连接形成主体结构体系的建筑,对其修缮侧重于木构架、木柱、木构件等部位;砖木结构建筑是由砖墙承重、多使用近现代材料工艺做法建造的建筑,对其修缮侧重于墙体、楼面、屋架等部位。在维护修缮中,应对历史建筑先进行评估,按照“恢复原状”或“保留现状”两种修缮干预原则实施。
秉持“以用促保”,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在目前北京已挂牌的合院式历史建筑中,400余栋(座)为传统民居,且多数仍有居民居住。根据《导则》,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非历史建筑或历史建筑非价值部位的修缮,可在与历史建筑风貌协调的前提下,运用新能源、新技术,如太阳能、雨水收集等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近年来,钟鼓楼单元街区几经修缮,恢复了原有的合瓦勾连搭屋面,做到了节能、保温和防水;在胡同内选择复古传统灯头样式,既简洁省电,又优化配光;对线缆、井盖进行小型化、隐形化、景观化的“三化”处理,助力打造“闹街静巷,鼓韵共赏”。秉持“以用促保”,通过居住功能改善和环境提升,适度满足现代生产生活需求,让历史建筑充满人情味。
历史建筑是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修缮历史建筑不是简单复古,而是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历史建筑“活”起来。
(作者:张传泉,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2024年5月27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