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体系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的通知
2014年05月09日

关于举办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有关艺术院校、文化部直属单位:

根据2014年3月4日《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体系的通知》(办财务函[2014]58号)的精神,确保基金项目的申报、审查、监督和验收等一系列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定于2014年5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办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二、培训时间

2014年5月10日至11日。(10日报到,11日全天培训,12日离会。)

三、培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有关艺术院校、文化部直属单位负责基金工作责任处室或责任单位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及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电脑)1--2人。

四、培训主要议程

1、韩子勇:《基金的制度设计和地方职责》

2、王勇:《基金的四个申报指南要点阐释》

3、韩昭:《基金的信息化方案和工作进展》

4、张艳:《科学合理地编制基金项目经费预算》

5、交流、座谈

五、培训交流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2、《201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四个)

3、蔡武部长在国家艺术基金成立座谈会上的讲话

4、蔡武部长在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六、培训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请培训人员持培训通知于5月10日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报到。

(二)培训人员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往返旅费自理,食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

(三)培训人员须于5月8日之前将《国家艺术基金培训班议培训人员回执单》(见附件)传真至会务筹备组。

联 系 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 杨明

联系电话:010-69268294,13699178611

传  真:010-69225374

七、联系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川(18911962291) 赵茜(18613875007)

电话:010-68498625

传真:010-68498626

特此通知。

国家艺术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培训会议与会人员回执单

附件2: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路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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