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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提出,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引导公民在游览观光中领略壮美河山,感受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激发爱国热情。

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地方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应当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专业精神,宣传和培育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员等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国争光的爱国情感和爱国行为。

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技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发掘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引导公民在游览观光中领略壮美河山,感受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激发爱国热情。

爱国主义教育法还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内容建设,丰富展览展示方式,打造精品陈列,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参观学习提供便利服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应当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通过宣传展示、体验实践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国家鼓励和支持创作爱国主义题材的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文艺作品,在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展览、展演时突出爱国主义导向。

据悉,爱国主义教育法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旨在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本报讯(记者 赵腾泽))

来源:中国旅游报2023年10月2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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