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化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新兴数字文化业态及产品不断涌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与弘扬。本报记者采访业界人士、专家学者,从产权制度根基、数字技术赋能、商业价值变现等多维度剖析优秀文化资源在数字时代的转化过程和机制。
数据产权制度:
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有力制度底座
近年来,我国对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创造性地提出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并就数据的产权、收益分配以及安全治理等方面提出制度构建方案。
“三权分置”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在数字文创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制度支持作用。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吕杰锋表示,资源持有权可以更有力地确保数字产权所有者对其数据、数字资源享有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数字版权;加工使用权则能够更好地为原作者、再创者以及传播者等不同身份的数字创意人员提供规范、保障权益,同时产生更多、更加明确的创作自由和商业灵活性,推动优质数字内容的创作和传播;产品经营权则为创作者、机构和企业等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机会,让数据产权能够通过更加规范的方式盈利,激发数字文创领域的创作动力。“这‘三权’相互独立的同时又互为补充,为数字文创领域营造完整可靠的创作环境,从而更好地成为优质数字内容创作的原动力。”吕杰锋说。
“数据二十条”中强调了对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的探索,吕杰锋认为,这将有助于建立更加成体系、透明直观可追溯的数据产权体系,为数字文创、数字版权保护建立正规的资料库,在必要时使数字内容创作者有据可查,增强数据资料入库的合理性、规范性、广泛性;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则从保障创作者收益的角度,减少因数字产权归属权模糊而导致的各类纠纷,激励更多创意工作者、团体、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数字文创领域的创作中来;安全治理既可以为创作方提供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同时也可以增强公众对数字文创内容的信任感,让真正优质的数字创作能够脱颖而出。
“这些创造性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为数字内容创作的各个环节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和规范路径,如灵感来源、创作过程、宣传推广、引用再创、盈利分配、产权归属等,相信在此基础上数字文创领域能够进一步蓬勃发展。”吕杰锋说。
在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孙佳山看来,对于数据产权的制度设计,既最大程度避免了平台垄断,又最大化地发挥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推动作用,进一步将数字文创相关产业链条各环节所携带的巨大动能细化地释放出来。在现行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既保证了效率,也兼顾着公平;既保证了平台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包括个人在内的中小微市场主体的利益,是目前所能触及到的相对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并为进一步的数据确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孙佳山期待数据产权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将数字文创相关产业链条各环节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释放出来。
数据产权机制为数字文创的发展打造了更加坚实的地基,提供了更加稳定、公平、清晰、规范化的平台。在此基础上,如何扩大优质数字文创产品供给,进一步推动数字文创升级发展?吕杰锋认为,首先,管理方、监管方需要深入实际,因地制宜地确保数据产权机制框架的有效落实,建立该机制的长效运行和反馈、监督体系。创作者、技术开发者、平台运营者、宣传推广者等各方应借助优势环境积极致力于合作共赢,共同开发具有创新性、影响力且传递正能量、新知识的数字文创产品,并为这些产品打造配套的服务。在机制框架下通过精益的管理和持续的创新帮助各方提高效率,减少在数字文创领域的资源浪费,形成数字文创领域产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在创造价值的同时,各方更需要注重数字文创产品的多样性、包容性,共同探索数字文创的发展潜力和可能性。
从内容作品到文化商品,价值闭环如何实现?
打通内容创作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价值通道,实现从内容作品到产品商业化的价值闭环,需要更加完善、灵活的运营方式和收益分配机制。
中传文旅(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冉航介绍,在收益分配方面,数字文化产品通常通过数字平台分发,这些平台通常会提供收入分成模式,将一部分收入分配给内容提供者。这种模式可以吸引更多的内容创建者参与。
在冉航看来,文化数字化给文化产业带来巨大机遇,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例如,文化数字化内容的碎片化和快速消费导致了内容质量的下降和版权保护的难题;数据隐私、信息安全、侵权问题等需要得到更加全面和有效的解决;针对不同文化背景的数字化产品可能需要不同的定制化和本地化策略,增加了产品运营的复杂性和成本。
作为全球领先的实时3D内容创作及运营平台,Unity在全球拥有3000多万注册用户,在数字化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数字文化产品的创作和运营机制中也展现了独特的优势。“我们一直致力于优化内容创作、降低技术门槛、增强跨平台部署能力等,帮助开发者更轻松地打造高质量数字资产。”Unity中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张俊波说。
例如,在内容创作方面,强大的图形渲染能力是Unity的核心优势。Unity不仅拥有专为高画质渲染量身定制的工具Unity HDRP高清渲染管线,还有针对不同算力平台研发的通用渲染管线URP。无论是怎样的屏幕,都能展示出更精致的三维画面。同时,Unity 也在不断丰富自己的技术生态和工作流程。近几年,Unity将很多先进工具融入Unity编辑器,帮助开发者构建虚拟世界。
“Unity同时也是数字资产运营平台。我们发现大部分数字资产的运营都有共性需求,所以我们摸索出了一套运营方案,包含内容上线、性能优化、多人联机适配、语音服务等多种服务,比如,用于性能优化的UPR、提供高质量语音服务的Vivox等。”张俊波说,“开发者使用我们的服务,相当于把运营外包给我们,这样他们就可以有更多精力用于内容创造,为市场带来更多价值。”
如何帮助数字文化产品更好地融入市场并创造更多价值?冉航认为,可从产品运营、文化资源数字化发展协作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提升。产品运营方面,应提升内容创新和多样性,以满足不同受众的需求。同时提升互动体验,提供社交互动的机会,建立产品流量池和增强用户参与度。加大与相关文化机构、教育机构和数字平台的合作伙伴关系,以扩大产品的影响力和受众。在文化资源数字化发展协作机制方面,文化资源数字化产业发展应该逐渐摒弃粗放式的低质量、单线程运转,并以此为契机优化产业配套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健全数字技术规范机制、数字产品审批审核机制、数据资源风险管理机制等。同时,大力筹建新兴产业集群,优化互联网等产业布局,提供更可靠的硬件设备以匹配文化消费诉求,为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发展并驾齐驱提供后备支撑。“文化资源数字化产业创新活跃、新业态不断涌现,容易出现受旧制度制约或监管真空的情况。如音频、视频等细分领域涉及证照较多,申请存在较多困难,而新兴的网络直播领域又面临监管缺失,需强化以负面清单等方式廓清产业发展方向。”冉航说。
冉航建议,建立透明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能够清晰地了解收入来源和分成比例。设计激励机制,鼓励创作者为产品贡献更多内容,以及额外的收益分享或奖励计划。同时,采取措施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确保内容创作者得到合理的报酬。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体验的新探索
盘活传统文化资源,展现数字文化产品多样化的呈现形式与创新活力,一些企业作出了积极探索。
若维(深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体素岛”:
我们使用了一系列先进的数字技术来对文化遗产进行采集、分类、梳理和归档。首先,使用高分辨率的3D扫描和摄影技术对文化遗产进行详细的资产采集。其次,通过体素生成的算法对这些资产进行分类和标签化,并将图像和3D模型数据进行整合。最后,将这些文化数字资产存储在一个高度安全和可搜索的区块链数据库中,便于未来的研究创作和应用。
我们制作的产品能让用户以一种全新的方式体验文化遗产。如“体素岛”项目,给每个用户一个小岛,用户可以自行选择保存在区块链数据库中的文化数字资产,搭建属于自己的“体素岛”,生成保存在区块链网络中。在创意设计方面,团队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用户访谈,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在建模制作和内容创作生产方面,采用UCG用户共创的开发方法,让每个参与的用户都可以参与扫描数字资产与上传保存的过程,共同组建一个增添类目更多、范围更广的数字资产库。
上海宽阅科技有限公司AR导览:
在设计云南省博物馆的AR导览时,我们对博物馆的文物进行数字化资产建设,并通过AR眼镜前端的摄像头,对文物进行精准识别,自动弹出数字内容,做到与文物进行空间交互,通过数字解析观看文物“活态”效果,实现了“让文物活起来”。在采集上,我们使用高分辨率摄影、激光扫描和3D建模技术,对博物馆中的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数字化采集,主要是完成文物的数字资产建设。采集到的数据被精细分类和梳理,以确保每个文化遗产都有详细的数据标签,包括历史、文化背景、制作材料等信息。最后,采集和分类后的数据被归档到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数字化存储系统中,以便随时访问和管理。
从前期踩点到创意设计,从建模制作到内容创作,我们都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化流程。其中最大的挑战仍然是内容创作,既要满足高质量的数字品质要求,又要做到差异化的文化展现,所以在前期的沟通与创作上,我们会与博物馆专家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并分阶段完成多段测试的审核,最终才能上线。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秋登月”建筑作品展:
我们打造的“中秋登月”建筑作品展将传统文化节日和建筑展览陈设、虚拟漫游完美结合。在“中秋登月”中,团队利用传统文化中“嫦娥奔月”的典故,借助元宇宙空间直接将大家带上月球。另外,在展陈上以地球的四季为主题,再现了古人“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的独特体验。团队还利用Unity的云平台渲染实现了游客的在线漫游体验,这些努力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对于内容创作来说,建筑师更加关注的是建筑空间的表达,因此在场景中我们提炼了四季的主题色,以此营造场景内的空间氛围,最终形成了4个形体近似而空间迥异的展馆。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之门”:
我们主要采用的是BIM和三维扫描技术来还原“东方之门”文旅数字孪生场景。在建筑场景方面,我们使用工程图纸资料转化BIM可视化数据,将建筑结构、材料、管线等内容统一录入BIM管理系统。在文化景观小品方面,我们则利用AI三维扫描技术对扫描对象进行建模采集,最后统一分类上传到内蒙古中国移动的5G数据中心进行归档。在创意设计方面,为解决以往文旅数字化产品传播困难的问题,我们采用WebRTC云端传播的创意设计模式,用户只需通过手机和浏览器即可浏览和设计高质量的文旅数字孪生场景。在内容创作生产上,我们的文旅系统中提前内置了强大的编辑系统,用户可快速搭建出自己想要的内容场景。此外,还可调用庞大的云端3D扫描资产丰富场景内容,满足不同用户的各种需求。
首届文旅中国元宇宙创新大赛获奖者:
将创意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10月18日、19日,由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主办的文旅中国元宇宙第二届生态大会在北京举办。大会期间,首届文旅中国元宇宙创新大赛成果展示及颁奖仪式举办,多位获奖选手代表分享了参赛感受。
上海游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刘洪源:
通过大赛,我不仅获得了与业界专家、行业精英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还能够借助平台资源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同时,通过平台的多项优惠政策,企业能够更快地将创意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从而实现商业价值。
UP游戏工作室总经理安健:
通过大赛我们看到了一批优秀的参赛作品,结识了众多优秀团队,让我们与很多团队建立了交流分享机制,在未来能够互相取长补短、携手共进,创造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大赛是优秀团队和作品的放大器,不少企业看到作品后主动与我们沟通商业合作,这帮助团队更好地了解行业信息,获得更多的商业机遇。
潍坊幻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晔:
大赛给予开发者一个展示成果的机会,也让潜在的客户看到了元宇宙技术的应用场景。我们将收集大家对作品的反馈,进一步优化产品以更好地服务文旅行业。
宁波文旅会展集团副总经理兼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林红:
一方面,大赛让大家看到了数字文旅领域的优秀作品,拓展了人们对于数字技术应用场景的想象。另一方面,大赛也让文旅元宇宙进一步走进大众视野、吸引更多年轻用户,在拓展数字文旅行业的上下游产业、构建产业链生态体系方面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大大增强了从业者在文旅元宇宙领域深耕的信心。
北京蒂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术美术王舒旸:
大赛不仅有力地开拓和启引了数字文旅空间,而且在更专业的技术领域中引导了数字艺术对传统文化艺术的创新与发展。看到同行创意设计的数字作品,一方面拓展和提升了我的认知,另一方面也让我看到中国数字艺术发展的美好前景。我们会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为文旅元宇宙创新与发展做出更多的努力。
中国传媒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研究生杨雯雯:
大赛为创作者搭建了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让我有机会与更多的人分享作品。大赛评审团队由行业专家组成,给予了我们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了作品的质量。大赛给予的激励资金也为我们后续进行更多中国文化特色的数字艺术产品创作和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大赛为行业提供了一个创新创业的机会,激发了行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迈吉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张明顺:
大赛提供了交流沟通的大平台,为元宇宙技术在文旅行业的深度落地的可行性提供了指引,让相关企业更有信心持续投入,推动元宇宙技术与文旅领域双向奔赴。
(本版图片为首届文旅中国元宇宙创新大赛数字人及数字场景作品,均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中国文化报2023年11月9日第4版